鲁恭治中牟

范晔南北朝33

原文

鲁恭为中牢令,重德化,不任刑罚。袁安闻之,疑其不实,阴使人往视之。随恭行阡陌,俱坐桑下。有雉过,止其旁,旁有儿童。其人曰:“儿何不捕之?”儿言雉方雏,不得捕。其人讶而起,与恭决曰:“所以来者,欲察君之政绩也。今蝗不犯境,此一异也;爱及鸟兽,此二异也;童有仁心,此三异也。久留徒扰贤者耳,吾将速反,以状白安。”
  鲁恭担任中牟县令,注重用道德感化百姓,不用刑罚的方式。朝中大官袁安听说这件事,怀疑它不是真的,暗地里(私下)派人到中牟县去视察。那人与鲁恭走在田间小路上,一起坐在桑树下。有一只野鸡经过,在他们旁边停下,旁边有一个小孩。那个人说:“你为什么不把它抓住?”那个小孩说野鸡还是幼鸡,不能抓。那人很惊讶,对鲁恭辞别说:“我此次前来,是要检查你的政绩的。蝗虫不犯县境,这是我看到的第一个现象;爱护鸟兽,这是第二个现象;小孩也怀有仁爱之心,这是第三个现象。我久留只会打扰贤者。我将快速返回,把情况报告袁安。”

注释

为:担任 中牟令:中牟县的县官 雉:俗称野鸡 德化:用道德感化 任:用 阴:暗中 使:派 阡陌:田间小路 止:停止 方:才 得:能够 讶:惊讶 今:现今 犯:侵犯 境:边境 及:关联 徒:只,只会 耳:罢了 将:将要 反:通“返”,返回 状:情况 白:告诉 异:过人之处

赏析


作者介绍

范晔

范晔 (南北朝)

范晔(398年—445年),字蔚宗,顺阳(今河南南阳淅川)人,南朝宋史学家、文学家。范晔出身士族家庭,元熙二年(420年),刘裕代晋称帝,范晔应招出仕,任彭城王刘义康门下冠军将军、秘书丞;元嘉九年(432年),因得罪刘义康,被贬为宣城太守,于任内著写《后汉书》。元嘉十七年(440年),范晔投靠始兴王刘浚,历任后军长史、南下邳太守、左卫将军、太子詹事。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,因参与刘义康谋反,事发被诛,时年四十八岁。范晔才华横溢,史学成就突出,其《后汉书》博采众书,结构严谨、属词丽密,与《史记》《汉书》《三国志》并称“前四史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