欧阳晔破案

冯梦龙明朝33

原文

欧阳晔治鄂州,民有争舟而相殴至死者,狱久不决。晔自临其狱,坐囚于庭中,去其桎梏而饮食之,食讫,悉劳而还之狱。独留一人于庭,留者色变而惶顾。晔曰:“杀人者汝也!”囚佯为不知所以。晔曰:“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,而汝独以左。今死者伤在右肋,非汝而谁?”囚无以对。

注释

致:造成。 狱:案件。 临:面对。 狱:监。 讫:终了,完毕。 色:脸色。 惶:恐惧,惊慌。 顾:四周看。 佯:假装。 治:治理,管理。 劳:安慰。 箸zhù:筷子。 欧阳晔:复姓欧阳,名晔。 鄂州:古州名,今湖北境内。 决:决断。 独:只。 自:亲自所以:......的原因民:老百姓去:去除坐:使.....坐

赏析

单句解释食:使⋯吃1、民有争舟而相殴致死者百姓有因为争船而至死的人。2、坐囚于庭中欧阳晔让嫌疑犯坐在院子里。3、去其桎梏而饮食之脱去他们的脚镣手铐而且给他们吃的喝的。4、囚佯为不知所以:疑犯假装不知道什么原因。5、囚无以对囚犯没什么可回答的。6、“而独以左”之后省略了“执箸”。(1)、“死者伤在右肋”与嫌疑犯“左手持箸”有什么关系?答:左手打在右肋上。那个人是左撇子,一般正常人如果是右手的话,正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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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介绍

冯梦龙

冯梦龙 (明朝)

冯梦龙(1574-1646),男,汉族,明文学家、戏曲家,1574年出生于南直隶苏州府吴县长洲,卒于1646年,明代文学家,思想家,戏曲家。字犹龙,又字子犹,号龙子犹、墨憨斋主人、顾曲散人、吴下词奴、姑苏词奴、前周柱史等。汉族,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(今江苏省苏州市)人,出身士大夫家庭。兄梦桂,善画,书。弟梦熊,太学生,曾从冯梦龙治《春秋》,有诗传世。他们兄弟三人并称“吴下三冯”。他的作品比较强调感情和行为,最有名的作品为《喻世明言》(又名《古今小说》)、《警世通言》、《醒世恒言》,合称“三言”。三言与明代凌濛初的《初刻拍案惊奇》、《二刻拍案惊奇》合称“三言两拍”,是中国白话短篇小说的经典代表。冯梦龙以其对小说、戏曲、民歌、笑话等通俗文学的创作、搜集、整理、编辑,为我国文学做出了独异的贡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