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,地大震。余适客稷下,方与表兄李笃之对烛饮。忽闻有声如雷,自东南来,向西北去。众骇异,不解其故。俄而几案摆簸,酒杯倾覆;屋梁椽柱,错折有声。相顾失色。久之,方知地震,各疾趋出。见楼阁房舍,仆而复起;墙倾屋塌之声,与儿啼女号,喧如鼎沸。
康熙七年六月十七日戌刻,发生了大地震。当时,我在稷下做客,正和表兄李笃之在灯下喝酒。忽然听见有种像打雷一样的声音,从东南方向过来,向西北方向滚去。大家都很惊骇诧异,不知是什么缘故。不一会儿,只见桌子摇晃起来,酒杯翻倒;屋梁房柱,发出一片咔咔的断裂声。众人大惊失色,面面相觑。过了好久,才醒悟过来是地震,急忙冲出屋子。只见外面的楼阁房屋,一会儿斜倒在地上,一会儿又直立起来;墙倒屋塌的声音,混合着孩子号哭的声音,一片鼎沸,震耳欲聋。
人眩晕不能立,坐地上,随地转侧。河水倾泼丈余,鸡鸣犬吠满城中。逾一时许,始稍定。视街上,则男女裸聚,竞相告语,并忘其未衣也。后闻某处井倾仄,不可汲;某家楼台南北易向;栖霞山裂;沂水陷穴,广数亩。此真非常之奇变也。
人头晕得站不住,只能坐在地上,随着地面颠簸。河水翻腾出岸边一丈多远;鸡叫狗吠,全城大乱。过了一个时辰,才稍微安定下来。再看大街上,男男女女,都光着身子聚在一起,争相讲着刚才的事情,都忘了没穿衣服。后来,听说这次地震时,某处有口水井井筒倾斜了,不能再打水;某家楼台南北掉了个方向;栖霞山裂了道缝;沂水陷下了一个有几亩大的地穴。这真是少有的奇异灾变啊!
有邑人妇,夜起溲溺,回则狼衔其子。妇急与狼争。狼一缓颊,妇夺儿出;携抱中。狼蹲不去。妇大号。邻人奔集,狼乃去。妇惊定作喜,指天画地,述狼衔儿状,己夺儿状。良久,忽悟一身未着寸缕,乃奔。此与地震时男妇两忘者,同一情状也。人之惶急无谋,一何可笑!
同一个地方有个妇人,晚上起来上厕所,回去的时候发现狼把她的孩子叼走了。这个女人急忙上前与狼争夺,狼稍稍一松嘴,妇人就把小孩夺出来了,抱在怀中,但是狼蹲在那里不肯离去。妇人大声呼喊,邻居们都奔跑着聚集过来,狼才离去。妇人受惊的心情安定下来,感到很幸运,指天画地地叙述起狼把孩子叼走时的情况和自己争夺孩子的情形。过了很久、忽然发现自己身上什么都没有穿,于是赶忙跑了。这应该和地震的时候,男人、女人都忘记自己没有穿衣服是一样的情形。人在惊惶时的束手无策,是多么可笑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