蚊对

方孝孺明朝26

原文

  天台生困暑,夜卧絺帷中,童子持翣飏于前,适甚就睡。久之,童子亦睡,投翣倚床,其音如雷。生惊寤,以为风雨且至也。抱膝而坐,俄而耳旁闻有飞鸣声,如歌如诉,如怨如慕,拂肱刺肉,扑股面。毛发尽竖,肌肉欲颤;两手交拍,掌湿如汗。引而嗅之,赤血腥然也。大愕,不知所为。蹴童子,呼曰:“吾为物所苦,亟起索烛照。”烛至,絺帷尽张。蚊数千,皆集帷旁,见烛乱散,如蚁如蝇,利嘴饫腹,充赤圆红。生骂童子曰:“此非吾血者耶?尔不谨,蹇帷而放之入。且彼异类也,防之苟至,乌能为人害?”童子拔蒿束之,置火于端,其烟勃郁,左麾⁷右旋,绕床数匝,逐蚊出门,复于生曰:“可以寝矣,蚊已去矣。”   生乃拂席将寝,呼天而叹曰:“天胡产此微物而毒人乎?”   童子闻之,哑而笑曰:“子何待己之太厚,而尤天之太固也!夫覆载之间,二气絪緼,赋形受质,人物是分。大之为犀象,怪之为蛟龙,暴之为虎豹,驯之为麋鹿与庸狨,羽毛而为禽为兽,裸身而为人为虫,莫不皆有所养。虽巨细修短之不同,然寓形于其中则一也。自我而观之,则人贵而物贱,自天地而观之,果孰贵而孰贱耶?今人乃自贵其贵,号为长雄。水陆之物,有生之类,莫不高罗而卑网,山贡而海供,蛙黾莫逃其命,鸿雁莫匿其踪,其食乎物者,可谓泰矣,而物独不可食于人耶?兹夕,蚊一举喙,即号天而诉之;使物为人所食者,亦皆呼号告于天,则天之罚人,又当何如耶?且物之食于人,人之食于物,异类也,犹可言也。而蚊且犹畏谨恐惧,白昼不敢露其形,瞰人之不见,乘人之困怠,而后有求焉。今有同类者,啜栗而饮汤,同也;畜妻而育子,同也;衣冠仪貌,无不同者。白昼俨然,乘其同类之间而陵之,吮其膏而盬其脑,使其饿踣于草野,流离于道路,呼天之声相接也,而且无恤之者。今子一为蚊所,而寝辄不安;闻同类之相,而若无闻,岂君子先人后身之道耶?”   天台生于是投枕于地,叩心太息,披衣出户,坐以终夕。

注释

(1)天台生:作者自称。 (2)絺(chī帷)细葛布蚊帐。 (3)翣(shà):扇子。 (4)慕:思念。 (5)噆(cǎn):叮咬。 (6)饫(yù):饱,足。 (7)勃郁:风吹烟回旋的样子。 (8)麾:通“挥”,挥舞。 (9)哑(è)尔:笑的样子。 (10)尤:指责,归罪,怨恨。 (11)覆载之间:指天地之间。 (12)二气:指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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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

作者介绍

方孝孺

方孝孺 (明朝)

方孝孺(1357-1402年),浙江省宁海县大佳何镇溪上方村人,明代大臣、学者、文学家、散文家、思想家,字希直,一字希古,号逊志,曾以“逊志”名其书斋,因其故里旧属缑城里,故称“缑城先生”;又因在汉中府任教授时,蜀献王赐名其读书处为“正学”,亦称“正学先生”,福王时追谥“文正”。后因拒绝为发动“靖难之役”的燕王朱棣草拟即位诏书,牵连其亲友学生870余人全部遇害。方孝孺刚直不阿、孤忠赴难、不屈而死,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被“诛十族”的人。鲁迅先生曾在《为了忘却的纪念》里以他为典故来形容柔石,认为方孝孺是一个比较迂(即耿直单纯,非贬义)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