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陵君救赵论

唐顺之明朝36

原文

  论者以窃符为信陵君之罪,余以为此未足以罪信陵也。夫强秦之暴亟矣,今悉兵以临赵,赵必亡。赵,魏之障也。赵亡,则魏且为之后。赵、魏,又楚、燕、齐诸国之障也,赵、魏亡,则楚、燕、齐诸国为之后。天下之势,未有岌岌于此者也。故救赵者,亦以救魏;救一国者,亦以救六国也。窃魏之符以纾魏之患,借一国之师以分六国之灾,夫奚不可者?   然则信陵果无罪乎?曰:又不然也。余所诛者,信陵君之心也。   信陵一公子耳,魏固有王也。赵不请救于王,而谆谆焉请救于信陵,是赵知有信陵,不知有王也。平原君以婚姻激信陵,而信陵亦自以婚姻之故,欲急救赵,是信陵知有婚姻,不知有王也。其窃符也,非为魏也,非为六国也,为赵焉耳。非为赵也,为一平原君耳。使祸不在赵,而在他国,则虽撤魏之障,撤六国之障,信陵亦必不救。使赵无平原,而平原亦非信陵之姻戚,虽赵亡,信陵亦必不救。则是赵王与社稷之轻重,不能当一平原公子,而魏之兵甲所恃以固其社稷者,只以供信陵君一姻戚之用。幸而战胜,可也,不幸战不胜,为虏于秦,是倾魏国数百年社稷以殉姻戚,吾不知信陵何以谢魏王也。   夫窃符之计,盖出于侯生,而如姬成之也。侯生教公子以窃符,如姬为公子窃符于王之卧内,是二人亦知有信陵,不知有王也。余以为信陵之自为计,曷若以唇齿之势激谏于王,不听,则以其欲死秦师者而死于魏王之前,王必悟矣。侯生为信陵计,曷若见魏王而说之救赵,不听,则以其欲死信陵君者而死于魏王之前,王亦必悟矣。如姬有意于报信陵,曷若乘王之隙而日夜劝之救,不听,则以其欲为公子死者而死于魏王之前,王亦必悟矣。如此,则信陵君不负魏,亦不负赵;二人不负王,亦不负信陵君。何为计不出此?信陵知有婚姻之赵,不知有王。内则幸姬,外则邻国,贱则夷门野人,又皆知有公子,不知有王。则是魏仅有一孤王耳。   呜呼!自世之衰,人皆习于背公死党之行而忘守节奉公之道,有重相而无威君,有私仇而无义愤,如秦人知有穰侯,不知有秦王,虞卿知有布衣之交,不知有赵王,盖君若赘旒久矣。由此言之,信陵之罪,固不专系乎符之窃不窃也。其为魏也,为六国也,纵窃符犹可。其为赵也,为一亲戚也,纵求符于王,而公然得之,亦罪也。   虽然,魏王亦不得无罪也。兵符藏于卧内,信陵亦安得窃之?信陵不忌魏王,而径请之如姬,其素窥魏王之疏也;如姬不忌魏王,而敢于窃符,其素恃魏王之宠也。木朽而蛀生之矣。古者人君持权于上,而内外莫敢不肃。则信陵安得树私交于赵?赵安得私请救于信陵?如姬安得衔信陵之恩?信陵安得卖恩于如姬?履霜之渐,岂一朝一夕也哉!由此言之,不特众人不知有王,王亦自为赘旒也。   故信陵君可以为人臣植党之戒,魏王可以为人君失权之戒。《春秋》书葬原仲、翚帅师。嗟夫!圣人之为虑深矣!

注释

①符:兵符,其形如虎,故又称“虎符”。古代将帅出征时,由国君和将帅各执兵符一半,以后国君想调动军队时,须将国君所执的一半送至将帅处,与将帅所执的一半吻合后方能接受命令。 ②岌(jí)岌:极端危险。 ③平原君:战国时赵惠文王之弟,名赵胜,曾任赵相,为战国四公子之一。其夫人为信陵君之姐。当秦兵围赵时,平原君曾多次派使者向信陵君求救,并以姻亲关系来打动其心。 ④谢:在这里是“请罪”之意,与现代用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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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
在中国古典文学的欣赏中,我们不仅赞叹古汉语用辞之精妙、简练,并且透过华丽的词藻,也可领略作者的文风文采,然而,除此之外,我们还应重视的就是作者通过文章体现出来的立场或论点。然而,紧接的第二段笔锋一转,切入作者本人观点:“余所诛者,信陵君之心也”。作者认为,信陵君之所以救赵,并非为保魏国或其他几国,而只因其姻亲平原君在赵。并由此引出,其实信陵君不仅不为就魏国,甚至他心目中根本没有魏王。接下来,作者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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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介绍

唐顺之

唐顺之 (明朝)

唐顺之(公元1507~1560)字应德,一字义修,号荆川。汉族,武进(今属江苏常州)人。明代儒学大师、军事家、散文家,抗倭英雄。正德二年十月初五出生在常州(武进)城内青果巷易书堂官宦之家。嘉靖八年(1529)会试第一,官翰林编修,后调兵部主事。当时倭寇屡犯沿海,唐顺之以兵部郎中督师浙江,曾亲率兵船于崇明破倭寇于海上。升右佥都御史,巡抚凤阳,1560年四月丙申(初一)日(4月25日)至通州(今南通)去世。崇祯时追谥襄文。学者称"荆川先生"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