亡妻王氏墓志铭

苏轼宋朝64

原文

  治平二年五月丁亥,赵郡苏轼之妻王氏卒于京师。六月甲午,殡于京城之西。其明年六月壬午,葬于眉之东北彭山县安镇乡可龙里,先君、先夫人墓之西北八步。轼铭其墓曰:   君讳弗,眉之青神人,乡贡进士方之女。生十有六年而归于轼,有子迈。君之未嫁,事父母;既嫁,事吾先君先夫人,皆以谨肃闻。其始,未尝自言其知书也。见轼读书,则终日不去,亦不知其能通也。其后,轼有所忘,君辄能记之。问其他书,则皆略知之,由是始知其敏而静也。   从轼官于凤翔。轼有所为于外,君未尝不问知其详。曰:“子去亲远,不可以不慎。”日以先君之所以戒轼者相语也。轼与客言于外,君立屏间听之,退必反覆其言,曰:“某人也,言辄持两端,惟子意之所向,子何用与是人言。”有来求与轼亲厚甚者,君曰:“恐不能久,其与人锐,其去人必速。”已而果然。将死之岁,其言多可听,类有识者。其死也,盖年二十有七而已。始死,先君命轼曰:“妇从汝于艰难,不可忘也。他日,汝必葬诸其姑之侧。”未期年而先君没,轼谨以遗令葬之,铭曰:   君得从先夫人于九泉,余不能。呜呼哀哉!余永无所依怙。君虽没,其有与为妇何伤乎。呜呼哀哉!

注释

①五月丁亥:阴历五月二十八日。 ②赵郡:指苏轼家族所属的郡望。 ③甲午:阴历六月六日。 ④殡:入殓,还没有下葬。 ⑤明年:第二年。 ⑥眉:这里指眉州,现在的四川眉县。 ⑦先:用于称呼死去的人。

赏析

1054年(宋仁宗至和元年),苏轼娶了王弗为妻,王弗是眉州青神人王方的女儿。那时候苏轼才十九岁,王弗十六岁。1065年(宋英宗治平二年),王弗在京师逝世(今河南开封)。第二年苏轼的父亲苏洵去世,葬在了原籍,王氏也迁葬到原籍。这篇墓志铭,作者在记事中倾注了自己的情思,记事虽简练但感情深厚。所记的事,只有寥寥两三件,但是却刻画了一个贤德的妻子的形象。本文作于1066(治平三年)。苏轼和他的妻子王弗有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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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介绍

苏轼

苏轼 (宋朝)

苏轼(1037~1101),字子瞻,又字和仲,号东坡居士,宋代重要的文学家,宋代文学最高成就的代表。汉族,北宋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省眉山市)人。嘉祐(宋仁宗年号,1056~1063)进士。曾上书力言王安石新法之弊,后因作诗讽刺新法而下御史狱,贬黄州。宋哲宗时任翰林学士,曾出知杭州、颖州,官至礼部尚书。后又贬谪惠州、儋州。多惠政。卒谥文忠。学识渊博,喜奖励后进。与父苏洵、弟苏辙合称“三苏”。其文纵横恣肆,为“唐宋八大家”之一。其诗题材广阔,清新豪健,善用夸张比喻,独具风格,与黄庭坚并称“苏黄”。词开豪放一派,与辛弃疾并称“苏辛”。又工书画。有《东坡七集》《东坡易传》《东坡乐府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