狼三则

蒲松龄清朝34

原文

其一
其一
  有屠人货肉归,日已暮,欻一狼来,瞰担上肉,似甚垂涎,随尾行数里。屠惧,示之以刃,少却;及走,又从之。屠无计,思狼所欲者肉,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。遂钩肉,翘足挂树间,示以空担。狼乃止。屠归。昧爽,往取肉,遥望树上悬巨物,似人缢死状。大骇,逡巡近视之,则死狼也。仰首细审,见狼口中含肉,钩刺狼腭,如鱼吞饵。时狼皮价昂,直十余金,屠小裕焉。缘木求鱼,狼则罹之,是可笑也。
  一个屠夫卖完了肉回家,天色已经晚了。(在这时,)突然出现了一匹狼。狼窥视着屠夫担子上的肉,嘴里的口水似乎都快要流出来了,(就这样)尾随着屠夫走了好几里路。屠夫感到(很)害怕,于是就拿着屠刀来(比划着)给狼看,狼稍稍退缩了几步,(可是)等到屠夫继续朝前走的时候,狼又跟了上来。屠夫没办法了,于是他在心里想,狼想要的是肉,不如把肉挂在树上(这样狼够不着),等明天早上(狼走了)再来取肉。于是(屠夫)就把肉挂在钩子上,踮起脚(把带肉的钩子)挂在树上,然后把空担子拿给狼看了看。狼才停下来(不再跟着屠夫了)。屠夫就(安全地)回家了。第二天拂晓,屠夫前去(昨天挂肉的地方)取肉,远远地就看见树上挂着一个巨大的东西,就好像有个人在树上吊死的样子,(屠夫)大吃一惊。(他)小心地(在四周)徘徊着向树靠近,等走到近前一看,原来(树上悬挂着的)是一条死狼。(屠夫)抬起头来仔细观察发现,狼的嘴里含着肉,挂肉的钩子刺穿了狼的上颚,就好像鱼儿咬住了鱼饵一样。当时市场上狼皮(非常)昂贵,(这张狼皮)能值十几两银子,屠夫的生活略微宽裕了。(就像)爬上树去捉鱼一样,狼本来想吃肉,结果遭遇了祸患,这真是可笑啊!
其二
其二
  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
  一个屠户傍晚回来,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,只剩下骨头。屠户半路上遇到两只狼,紧跟着(他)走了很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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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释


赏析

其一启示   要抵制诱惑,切莫贪图小便宜,否则就会因小失大,害了自己。 分析   《狼三则》都是写屠夫在不同情况下遇狼杀狼的故事。第一则着重表现狼的贪婪本性,第二则着重表现狼的欺诈伎俩。第三则着重表现狼的爪牙锐利,但最终却落得个被杀死的下场,作者借此肯定屠户杀狼的正义行为和巧妙高明的策略。三个故事都有生动曲折的情节,各自成篇,然而又紧密相关,构成一个完整统一体,从不同侧面阐发了主题思想。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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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介绍

蒲松龄

蒲松龄 (清朝)

蒲松龄(1640年6月5日-1715年2月25日),字留仙,号柳泉居士,世称聊斋先生,山东淄川(今属淄博)人,清代文学家。出身于一个逐渐败落的地主家庭,广读经史,学识渊博。代表作《聊斋志异》,是我国文言文短篇志怪小说中成就最高的作品集。郭沫若曾这样评价:“写鬼写妖高人一等,刺贪刺虐入骨三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