梁鸿尚节

范晔南北朝30

原文

  (梁鸿)家贫而尚节,博览无不通。而不为章句。学毕,乃牧豕于上林苑中,曾误遗火,延及他舍。鸿乃寻访烧者,问所去失,悉以豕偿之。其主犹以为少。鸿曰:“无他财,愿以身居作。”主人许之。因为执勤,不懈朝夕。邻家耆老见鸿非恒人,乃共责让主人,而称鸿长者。于是,始敬鸿,悉还其豕。鸿不受而去。

注释

而:表顺连,不译 尚:崇尚、推崇 览:阅览 通:通晓 延:蔓延 不为章句:为,著述;不死记硬背一章一句 毕:此指读书结束 上林苑:古宫苑,在今河南洛阳市 东其主:其,其中 犹:还 牧:放养牲畜 舍:房屋,住所 去:离开 恒:平常,普通 责让:责备批评 豕(zhì):猪 偿:偿还 许:允许,同意 他:别的 因:于是 见:看见 还:归还 执勤:执守做工 懈:松懈 耆老:老人,耆,老 曾误遗火:曾经不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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赏析


作者介绍

范晔

范晔 (南北朝)

范晔(398年—445年),字蔚宗,顺阳(今河南南阳淅川)人,南朝宋史学家、文学家。范晔出身士族家庭,元熙二年(420年),刘裕代晋称帝,范晔应招出仕,任彭城王刘义康门下冠军将军、秘书丞;元嘉九年(432年),因得罪刘义康,被贬为宣城太守,于任内著写《后汉书》。元嘉十七年(440年),范晔投靠始兴王刘浚,历任后军长史、南下邳太守、左卫将军、太子詹事。元嘉二十二年(445年),因参与刘义康谋反,事发被诛,时年四十八岁。范晔才华横溢,史学成就突出,其《后汉书》博采众书,结构严谨、属词丽密,与《史记》《汉书》《三国志》并称“前四史”。